为什么说法无禁止皆可为是错误的?


“法无禁止皆可为”这种观点从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对个人自由和权利的尊重,但说它是错误的,主要有以下多方面原因。 从法律原则层面来看,法律具有滞后性。社会在不断发展变化,新的情况和问题层出不穷,法律不可能涵盖所有的社会现象。比如,随着互联网和人工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出现了许多新兴的行业和行为模式。当这些新事物刚出现时,法律可能还来不及对其进行规范。如果仅仅依据“法无禁止皆可为”,就可能导致一些损害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这就说明即使法律没有明确禁止的行为,如果违背了公序良俗,也是不被允许的。公序良俗是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简称,它代表了社会的基本道德和价值观念。 从法律体系的完整性来看,法律不仅仅是一个个具体的条文,还包括法律原则、法律精神等。一些行为虽然没有被具体的法律条文禁止,但可能违反了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例如,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要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即使某个行为在具体条文上没有被禁止,但如果它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同样不能被认为是合法的。 从社会秩序的维护角度来说,社会是一个复杂的整体,每个人的行为都会对他人和社会产生影响。如果仅仅强调“法无禁止皆可为”,可能会导致一些人利用法律的漏洞来谋取私利,从而破坏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正常秩序。比如,一些商家可能会通过打擦边球的方式进行虚假宣传,虽然某些具体的宣传手段可能没有被法律明确禁止,但这种行为显然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之一就是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对于这类看似没有被禁止但实际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法律会根据其立法精神和原则进行规制。 所以,“法无禁止皆可为”这种观点是片面的,在实际生活中,我们不仅要遵守具体的法律条文,还要遵循法律的原则和精神,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和正常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