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购车发票上有税额自己还要交税?


在购车过程中,我们看到购车发票上有税额,同时自己还需要交税,这其实并不属于重复征税,背后涉及到不同的税种和税收原理。 首先,购车发票上显示的税额通常是增值税。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它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税。在汽车销售环节,汽车经销商销售汽车时,要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缴纳增值税。比如,经销商以10万元的价格销售一辆汽车,增值税税率为13%,那么这10万元里面其实包含了1.15万元左右的增值税(10万÷(1 + 13%)× 13%)。这个税额是由经销商在销售时代收,并最终要上交给国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所以,发票上的税额是经销商缴纳增值税的体现。 而消费者自己需要交的税,一般是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是对在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是在购车环节一次性征收的。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目的主要是为了筹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资金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税率为百分之十。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是不含增值税的价格。例如,上述10万元的汽车,不含增值税价格约为8.85万元(10万÷(1 + 13%)),那么需要缴纳的车辆购置税约为0.89万元(8.85万× 10%)。 综上所述,购车发票上的税额是增值税,由经销商代收缴纳;而消费者自己交的是车辆购置税,两者是不同的税种,征收目的和依据也不同,所以不存在重复征税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