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立案后是否会立刻抓人?


诽谤立案后并不一定会立刻抓人。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诽谤罪。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在诽谤案件立案后,警方需要经过一系列的调查程序。立案只是一个开始,它意味着案件正式进入了司法程序。警方会对案件进行全面的调查,收集相关的证据,包括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等,以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确实实施了诽谤行为,以及该行为是否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只有在证据确凿,且犯罪嫌疑人符合法定的逮捕条件时,警方才会采取抓人(即逮捕)的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所以,诽谤立案后,警方会先进行调查,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是否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措施,而不是立刻抓人。例如,如果犯罪嫌疑人态度较好,积极配合调查,且不存在逃跑、毁灭证据等社会危险性,警方可能会采取取保候审等较为宽松的强制措施。只有在符合逮捕条件时,才会进行抓人。总之,司法程序是严谨且遵循法律规定的,每一个步骤都需要有相应的证据和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