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会被起诉吗?


在司法实践中,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并不一定会被起诉。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刑事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或者剥夺人身自由的各种方法和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有五种,分别是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这些措施的目的主要是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仅仅表明司法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存在犯罪嫌疑,需要对其采取一定的措施来保障诉讼程序的进行,但这并不等同于犯罪嫌疑人就一定会被起诉。是否起诉,需要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由人民检察院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判断。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这里提到的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也就是说,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可能不会被起诉。一是经过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实施犯罪行为,或者犯罪行为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二是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三是存在《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法定情形,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如果经过侦查和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作出起诉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总之,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只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个环节,是否会被起诉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由人民检察院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判断。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可以及时委托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维护其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