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扣押的作案工具法院会判没收吗?
我涉及一起案件,有一些作案工具没被扣押。现在案件到法院审理阶段了,我很担心法院会不会直接判没收这些没被扣押的作案工具。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对于未扣押的作案工具,法院到底有没有权力判没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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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对于未扣押的作案工具,法院是有权判决没收的。作案工具指的是犯罪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所使用的一切物品,像刀具、车辆、通讯设备等都可能属于作案工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这里明确指出,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没收,并没有区分是否已经被扣押。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会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来认定哪些属于作案工具。即使这些作案工具没有被实际扣押,只要经过法庭调查和质证,能够确定其属于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法院就可以依法作出没收的判决。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若作案工具未被扣押,相关部门会按照法院的判决进行追缴和没收。如果犯罪分子拒不交出作案工具,可能会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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