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有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法院会判离吗?

我和另一半闹离婚,但是目前我没有什么证据能证明我们感情破裂。我想走诉讼离婚,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法院会不会判离呢?我很担心最后离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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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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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离婚诉讼中,没有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法院通常不会判决离婚。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了解一下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感情确已破裂”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实质性条件。而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需要依据具体的事实和证据。如果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很难认定双方达到了法定的离婚条件。 一般情况下,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如果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感情破裂,同时另一方又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通常会认为双方还有和好的可能,从而判决不准离婚。这也是为了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性,给予夫妻双方一个冷静思考和修复关系的机会。 不过,如果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继续处于感情不和的状态,并且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应当准予离婚。这体现了法律对于婚姻关系的谨慎态度,同时也保障了确实无法维持婚姻关系的当事人的离婚权利。 综上所述,没有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法院大概率不会在第一次诉讼时判决离婚,但后续如果满足一定条件,还是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婚姻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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