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交了资料以后还有哪些程序?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现在已经把工伤鉴定的资料交上去了,心里很忐忑,不知道后续具体还有哪些流程要走,也不清楚每个流程需要注意些什么,特别想了解清楚后面的详细程序以及相关的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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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交了资料以后,主要还有以下程序: 首先是等待受理与审核。工伤保险部门会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出具收件回执。在基本资料收齐核实且符合受理条件后,工伤保险经办部门会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如申请人为受伤害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工伤保险部门会向用人单位发出关于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通知,核实有关情况。 接着是工伤认定决定。工伤保险部门自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会做出工伤认定的书面决定,并于20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以及该职工所在单位。这里的依据是相关工伤认定的管理办法和规定,确保认定过程的公正和规范。 然后是劳动能力鉴定。在员工康复或者在规定的医疗期结束后,需向所在地区级别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递交申请,用以确定员工所遭受伤害的伤残程度级别。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再就是待遇审核环节。申请人要依据其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票据、经过明确认定的工伤证书以及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等材料,向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提交待遇审核的申请。 最后是领取工伤待遇以及特殊情况处理。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会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发放相应的工伤待遇,其中包括医疗费用以及伤残补助费用等。如果员工需要解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那么他将有资格享受到一次性的就业补助金以及一次性的医疗补助金的待遇。另外,如果对工伤鉴定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鉴定结论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结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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