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一辈子还不了钱就会一直是失信人吗


在法律层面,失信人并非一定会因为一辈子还不了钱就一直处于失信状态。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什么是失信人。失信人也就是失信被执行人,是指那些具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有一定条件和程序的。当法院判决生效后,债务人有能力还钱却故意不还,这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不过,即便成为了失信人,如果满足某些法定情形,是可以从失信名单中移除的。依据上述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况,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一是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二是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三是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四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五是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六是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七是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对于确实没有履行能力的失信人,法院会综合考虑其情况。比如,在经过调查后,发现失信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并且不是故意逃避债务,那么可能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后续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法院也会删除其失信信息。此外,如果失信人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如实申报财产,并且有还款意愿,只是暂时没有还款能力,这种态度也会在执行过程中被考虑。 所以,即使一辈子可能还不上钱,但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失信人是有可能从失信名单中移除的,并非会一直处于失信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