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的债务偿还不了会被判刑吗
我和配偶刚离婚,分了一些债务给我,但现在我实在还不上。心里特别慌,不知道这种情况会不会被判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这种离婚后还不上所分债务的情况到底是怎么规定的,会不会面临牢狱之灾。
展开


一般情况下,离婚分的债务偿还不了不会被判刑。 首先要明确债务的性质。夫妻共同债务,简单说就是夫妻在共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需要一起承担的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夫妻一起贷款买房、为孩子上学借的钱等。 而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是一方个人债务,那就由个人负责偿还。 如果偿还不了所分债务,这本质上属于民事纠纷,债权人通常会向法院起诉要求还钱。法院判决后,若债务人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比如查封、扣押、冻结债务人的财产等,但一般不会涉及刑事处罚(判刑)。不过,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触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那就有可能面临刑事处罚了。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所负的债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