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起诉公告就一定会判离吗

我打算起诉离婚,但对方一直联系不上,可能得公告送达。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院是不是就一定会判离啊?我挺担心即使公告了,最后也离不了,想了解下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view-more
  • #离婚起诉
  • #公告送达
  • #判决离婚
  • #感情破裂
  • #法定情形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起诉公告并不必然导致判离。公告送达只是在被告下落不明或无法直接送达的情况下采取的一种送达方式。 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也就是说,即便通过公告送达了法律文书,法院还是会综合双方提交的证据以及庭审情况等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要是有充分证据能证明存在上述法定情形,比如能证明对方重婚、实施家暴等,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要是证据不足,无法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所以,不能简单认为离婚起诉公告就肯定会判离,要依据具体案件事实和证据来确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