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逸但未造成对方受伤会定罪吗?


在讨论逃逸但未造成对方受伤是否定罪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交通肇事逃逸的概念。交通肇事逃逸,简单来说,就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这里明确指出,即使未造成对方受伤,逃逸行为也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一般情况下,如果仅仅是轻微的刮擦,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逃逸行为通常不会被认定为犯罪。但是,如果逃逸的行为存在其他严重情节,依然可能会被定罪。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虽然未造成对方受伤,但如果逃逸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也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另外,如果逃逸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试图掩盖自己的责任,这种行为性质更为恶劣,不仅可能面临刑事指控,在民事赔偿方面也会承担更重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所以,逃逸但未造成对方受伤不一定会定罪,但肯定会面临行政处罚。一旦逃逸行为涉及到重大财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就可能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发生交通事故后,正确的做法是立即停车,保护现场,积极救助伤者,并及时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