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遇害江豚系撞入渔网窒息,该渔民会被处罚吗?

我是个渔民,前几天捕鱼的时候,发现有只江豚撞进渔网窒息死了。我很害怕,也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因此受到处罚。我不是故意要伤害江豚的,现在就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到底会不会被处罚,心里一直很忐忑。
展开 view-more
  • #江豚保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该渔民是否会被处罚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需要了解江豚在法律上的保护地位。江豚是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这意味着它受到我国法律的严格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禁止购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同时,该法第四十五条指出,若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未经批准、未取得或者未按照规定使用专用标识,或者未持有、未附有人工繁育许可证、批准文件的副本或者专用标识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人工繁育许可证、撤销批准文件、收回专用标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该渔民遇到江豚撞入渔网窒息死亡这一情况,关键在于判断其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以及是否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如果渔民在正常的捕鱼作业过程中,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江豚的死亡确实是意外事件,并非渔民故意为之,那么从主观方面来看,渔民没有伤害江豚的故意。 然而,在发现江豚死亡后,渔民有义务采取正确的处理方式。根据相关规定,应当及时向当地的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由专业人员进行处理。如果渔民没有及时报告,擅自处理江豚尸体,那么可能会被认定为违反了相关规定,从而面临处罚。 此外,如果该区域属于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即使江豚的死亡是意外,渔民在禁渔区或禁渔期进行捕鱼作业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也会面临相应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该渔民是否会被处罚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如果是意外事件且及时报告,积极配合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处理,一般不会受到处罚;但如果存在未报告、擅自处理或在禁渔区、禁渔期作业等情况,就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