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领取期间工作了半个月会有影响吗?
我正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找了份工作干了半个月。现在有点担心这会不会对我领失业金有影响,比如会不会停发后续的失业金,之前领的会不会让退还之类的,想问问到底有没有影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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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是为了帮助失业人员在失去工作期间维持基本生活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障福利。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如果重新就业,按照规定就不能再继续领取失业金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在您的情况中,工作了半个月,这属于重新就业的情况。一旦重新就业,从就业的那个月开始,就应该停止领取失业金。如果您没有及时申报停止领取,继续领取了失业金,根据法律规定,这种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责令您退还骗取的金额,并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所以,建议您尽快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您重新就业的情况,停止领取失业金,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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