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滞留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的会被处以违约金吗?

我是一家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之前不小心滞留了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凭证,现在担心会被处以违约金。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就想问问滞留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到底会不会被处以违约金,有没有相关法律依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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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保凭证滞留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在医疗保障相关的法律体系中,滞留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这种行为是受到严格规范的。医疗保障凭证是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的重要依据,就好比我们去银行取款需要银行卡一样,它承载着参保人员的权益和信息。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虽然条例未直接提及滞留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要处以违约金,但这种行为会干扰参保人员正常享受医保权益,可能会被认定为侵害参保人员权益的行为。 在实际处理中,如果医疗机构滞留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医保行政部门有权责令改正,并可以约谈有关负责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处造成损失金额 1 倍以上 2 倍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 6 个月以上 1 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 对于参保人员来说,其医疗保障凭证的正常使用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遇到凭证被滞留的情况,可以向当地医保部门进行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虽然不是直接处以违约金,但滞留凭证的机构可能面临一系列的法律责任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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