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房屋赠与协议是否会生效?


在探讨该案房屋赠与协议是否生效的问题时,我们首先需要明确房屋赠与协议生效的法律概念。房屋赠与协议是赠与人将自己的房屋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简单来说,就是一方愿意把房子白给另一方,另一方也同意接受,双方达成这样的约定就形成了赠与协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这为房屋赠与协议的成立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一般情况下,只要双方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房屋赠与协议自成立时生效。 但是,房屋赠与协议的生效并不意味着房屋的所有权立即转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虽然赠与协议生效了,但如果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房屋的所有权仍然属于赠与人。 此外,法律还赋予了赠与人在一定情况下的撤销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这意味着,在房屋产权过户登记之前,除了特殊情况外,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协议。 同时,如果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赠与人也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撤销赠与。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在判断该案房屋赠与协议是否生效时,需要综合考虑协议的签订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以及是否存在可以撤销的情形。如果协议本身有效,但赠与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行使撤销权,那么赠与协议可能不再继续履行。总之,要确定房屋赠与协议是否生效以及能否继续履行,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全面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