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后矛盾的证据法官会采信吗?


在司法审判中,证据是查明案件事实的关键依据。对于前后矛盾的证据,法官是否会采信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 首先,我们要明白证据采信的基本规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这意味着法官对于证据的采信是一个综合判断的过程,并非仅仅依据证据是否存在矛盾来决定。 当遇到前后矛盾的证据时,法官会先审查矛盾产生的原因。如果矛盾是由于证据形式上的瑕疵,例如记录笔误、表述不清晰等,而证据的核心内容和关键事实仍然具有一致性和可靠性,那么法官可能会结合其他证据对该证据进行综合判断。比如一份证人证言中,证人在不同时间对于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表述有差异,但对于事件的主要经过描述一致,此时法官可能会进一步询问证人,了解时间差异产生的原因,若能合理说明,该证据仍有可能被采信。 然而,如果证据的矛盾是实质性的,涉及到关键事实和核心内容的冲突,那么该证据的证明力就会受到严重影响。例如,当事人提供的两份合同文本,对于标的价格和交付时间等重要条款的约定完全不同,且无法给出合理的解释,这种情况下,法官通常不会轻易采信该证据。因为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是其被采信的重要前提,实质性的矛盾使得证据的真实性存疑。 此外,法官还会将存在矛盾的证据与其他证据进行相互印证。如果其他证据能够对存在矛盾的证据起到补充、修正或佐证的作用,使得整个证据链条更加完整和合理,那么该证据也有可能被部分或全部采信。反之,如果其他证据与存在矛盾的证据相互冲突,且无法形成合理的解释,那么该证据被采信的可能性就会大大降低。 总之,前后矛盾的证据并不一定会被法官排除,也不会必然被采信。法官会根据证据矛盾的性质、产生原因以及与其他证据的关联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该证据的证明力,并依据法律规定和逻辑推理来决定是否采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