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子公司没钱了总公司是否会给钱?
我在一家国企子公司上班,最近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没钱维持运营了。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总公司有没有义务给子公司钱来帮助渡过难关呢?还是说给不给钱完全由总公司自己决定?
展开


在法律层面,要判断国企子公司没钱了总公司是否会给钱,需要先明确子公司的法律地位。子公司是在法律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这意味着它和总公司一样,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就好比一个成年人,自己的事情自己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从法律义务上来说,总公司并没有必须给子公司钱的责任。当子公司出现资金困难时,它应该首先用自己的财产去解决问题,比如用自己的固定资产去抵押借款等。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总公司可能会基于各种原因选择给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比如从整体战略布局考虑,如果子公司的业务对整个集团至关重要,总公司为了保证集团的整体利益,可能会出手相助。或者从长远发展角度看,总公司认为帮助子公司度过难关能够获得更大的收益,也会给予资金。但这些都属于总公司的自主决策,并非法律强制要求。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