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是否会被判刑?
我是一名农民工,我们单位已经好几个月没发工资了,一直找借口拖着。我想知道,像我们单位这种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会不会被判刑啊?我就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看看能不能让单位快点把工资发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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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在一定情形下是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个关键的罪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这个罪名指的是,单位或个人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这里需要满足几个条件才会构成此罪。一是有拖欠工资的主观故意,即明明有能力支付却不支付;二是拖欠的工资数额要达到较大标准,各地区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会有不同的具体标准;三是需要经过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如果单位只是暂时资金周转困难而拖欠工资,并且积极与农民工协商解决,通常不会构成犯罪。所以,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是存在被判刑的可能性的,关键要看是否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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