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资后撤回出资是否属于抽逃出资?


在探讨增资后撤回出资是否属于抽逃出资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抽逃出资的概念。抽逃出资是指公司股东在公司成立或增资后,未经法定程序,擅自将其出资从公司中抽回的行为。这一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这是对股东抽逃出资行为的明确禁止。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二条规定,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那么增资后撤回出资是否属于抽逃出资,需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撤回出资,那就不属于抽逃出资。例如,经过公司股东会的合法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减资程序进行,通知了债权人并进行了公告等,这种情况下的撤回出资是合法的。 但如果没有经过法定程序,擅自撤回出资,就很可能被认定为抽逃出资。比如,股东在增资后,直接将资金从公司账户转走,没有经过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也没有履行法定的减资手续,这种行为就符合抽逃出资的特征。 一旦被认定为抽逃出资,股东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抽逃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如果抽逃出资的行为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增资后撤回出资是否属于抽逃出资,关键在于是否履行了法定程序。股东在做出撤回出资的决定时,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进行,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