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务报酬预扣预缴是怎样规定的?

我获得了一笔劳务报酬,不太清楚劳务报酬预扣预缴是怎么回事。比如预扣预缴的比例是多少,怎么计算,和实际缴纳税款有什么关系等,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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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劳务报酬预扣预缴是指在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时,支付方预先按照一定的方法和比例扣除相应税款并上缴税务机关的一种制度。劳务报酬属于综合所得的一部分,综合所得还包括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种预扣预缴是为了保证国家税收的及时入库,避免个人在年度结束时一次性缴纳大额税款带来的压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时,应当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具体的预扣预缴方法为: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预扣预缴税额的计算公式为: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应预扣预缴税额 =(每次收入 - 800)×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应预扣预缴税额 = 每次收入×(1 - 20%)×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这里的预扣率和速算扣除数是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的不同区间来确定的,例如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预扣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0;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预扣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2000;超过50000元的部分,预扣率为40%,速算扣除数为7000。 需要注意的是,劳务报酬预扣预缴的税额和最终年度汇算清缴时实际应缴纳的税额可能会存在差异。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需要将劳务报酬所得和其他综合所得合并,按照综合所得适用税率计算全年应纳税额,再减去已预缴税额,多退少补。这样做是为了使个人的纳税负担更加公平合理,符合其实际的收入和纳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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