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当事人要求听证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几日内提出?

我收到了行政机关的告知书,说我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我想知道,我要在行政机关告知后的多久之内提出听证要求呢?要是超过时间没提,是不是就不能听证了?我挺重视这个事的,希望了解清楚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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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行政法领域中,听证是一项重要的程序,它赋予当事人在面对可能影响自身权益的行政决定时,有陈述和申辩的机会。当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对于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这里的五日是一个明确的期限要求,当事人需要在这个时间段内及时向行政机关表达自己要求听证的意愿。 这个规定是为了保障行政程序的高效和有序进行。如果当事人在规定的五日时间内没有提出听证要求,那么通常就视为其放弃了这一权利。当然,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未能在五日内提出,也可以与行政机关进行沟通,说明情况,看是否能够获得合理的处理。但从法律的严格规定来说,五日的期限是需要重点关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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