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赔偿范围是多少?

我在工作时受了伤,现在涉及到工伤赔偿。我不太清楚工伤赔偿的范围到底有哪些,具体金额大概是多少。希望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好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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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伤赔偿范围和具体金额与工伤的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密切相关。首先,我们得明白什么是工伤,工伤指的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赔偿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医疗费用,这是在工伤治疗期间,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被评定了伤残等级,还会有相应的赔偿。例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是根据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笔费用,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以此类推,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还有伤残津贴,一至四级伤残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五、六级伤残职工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另外,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综上所述,工伤赔偿范围较广,金额要根据具体的工伤情况、伤残等级以及当地规定等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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