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标准明细表是怎样的?


工伤赔偿标准明细表涵盖了不同项目的赔偿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医疗费用,这是指职工因工伤进行治疗所产生的费用。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也就是说,只要是符合规定的治疗费用,都可以由工伤保险来承担。 住院伙食补助费方面,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这是为了弥补工伤职工在住院期间额外的生活开销。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关于伤残赔偿,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的伤残等级不同,赔偿标准也不一样。例如,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以此类推。此外,还有伤残津贴等赔偿项目。一级伤残的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85%等。这些规定都在《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七条中有明确体现。 如果工伤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