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赔偿工资是按什么标准计算的?

我之前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现在涉及到工伤赔偿工资的问题。我不太清楚这是按照什么标准来计算的,是按照我平时的实际工资,还是有别的计算方式呢?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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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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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工资的计算标准是很多劳动者关心的问题,以下将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要理解几个关键概念。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这里的缴费工资,是单位按照您的工资情况向社保部门申报的工资数额,用来确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数。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例如,小李在工作中受伤,他正常工作时每月工资是5000元,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就应每月按照5000元的标准给他发放工资。 如果涉及到伤残津贴,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五级、六级伤残职工,如果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比如,小张被鉴定为三级伤残,他受伤前的本人工资是4000元,那么他每月能领取的伤残津贴就是4000×80% = 3200元。 此外,如果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这是为了平衡不同工资水平的差异,保障工伤职工的权益。比如,当地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是3000元,小王工资只有1500元,低于平均工资的60%(即3000×60% = 1800元),那么在计算工伤赔偿工资时,就按照1800元来计算。 总之,工伤赔偿工资的计算标准较为复杂,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和阶段,结合《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如果遇到具体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者当地的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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