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等级1 - 10的鉴定标准是什么?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是确定职工因工伤残程度的重要依据,它将工伤伤残分为1 - 10级,每一级都有对应的鉴定标准。 首先,一级伤残是最为严重的情况。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 - 2014),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极重度智能损伤;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等。简单来说,就是身体功能受到极大损害,基本丧失生活自理和劳动能力。 二级伤残相对一级稍轻,但也很严重。例如重度智能损伤;三肢瘫肌力3级;偏瘫肌力≤2级等情况可鉴定为二级伤残。意味着伤者的身体机能有重大缺陷,对日常生活和工作影响巨大。 三级伤残的鉴定标准有精神病性症状,经系统治疗1年后仍表现为危险或冲动行为者;偏瘫肌力3级;截瘫肌力3级等。伤者在行动、认知等方面存在明显障碍。 四级伤残如中度智能损伤;单肢瘫肌力≤2级;双手部分肌瘫肌力≤2级等。伤者的劳动能力大幅下降,生活也需要一定的帮助。 五级伤残有癫痛中度;四肢瘫肌力4级;单肢瘫肌力3级等情况。身体功能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工作和生活可能会受到较大影响。 六级伤残包括轻度智能损伤;三肢肌瘫肌力4级;双手全肌瘫肌力4级等。伤者仍有一定的劳动能力,但可能无法从事一些高强度或精细的工作。 七级伤残如偏瘫肌力4级;截瘫肌力4级;单手部分肌瘫肌力3级等。身体功能的部分受限,但通过一定的康复和适应,仍能进行一些日常活动和简单工作。 八级伤残有人格改变;单肢体瘫肌力4级;单手全肌瘫肌力4级等。对生活和工作的影响相对较小,但也需要适当的调整和关注。 九级伤残包括癫痫轻度;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者等。伤者的身体损伤对日常生活和工作的影响相对有限。 十级伤残是最轻的等级,如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²;全身瘢痕面积<5%,但≥1%等。一般来说,对劳动能力和生活的影响较小。 这些标准为工伤伤残鉴定提供了明确的依据,有助于公平、公正地确定职工的伤残等级,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