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辞职没有期限该怎么赔偿?


在工伤辞职没有明确期限的情况下,赔偿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赔偿涉及的基本概念。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依法从用人单位获得的经济补偿。这其中包括多个赔偿项目,不同项目依据不同的情况和标准进行计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赔偿主要有以下几个重要方面。对于被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在工伤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工资,这就是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当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如果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不同的伤残等级,将分别享受不同的赔偿标准。例如,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同时,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85%、80%、75%。 对于五级、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同样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回到工伤辞职没有期限的情况,这并不影响工伤职工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只要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等程序已经完成,无论何时辞职,工伤职工都有权按照上述规定获得相应的赔偿。不过,为了确保自身权益,工伤职工应及时了解当地关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赔偿项目的具体标准,并在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时,要求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支付。如果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