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建群正当防卫为何不构成故意伤害案?


在法律领域中,正当防卫和故意伤害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正当防卫,简单来说,就是当一个人面临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不得已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即使这种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损害,也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而故意伤害则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这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在吴建群正当防卫不构成故意伤害案中,判断其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考量。首先,要看是否存在不法侵害。如果没有不法侵害的发生,那就不存在正当防卫的前提。其次,这个不法侵害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也就是说,侵害行为已经开始并且还没有结束。如果侵害行为已经结束了,再去实施所谓的“防卫”行为,那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了。 再者,防卫行为的目的必须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如果是出于报复或者其他非法目的而实施的行为,那就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最后,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所谓必要限度,就是说防卫行为的强度和造成的损害要与不法侵害的强度和可能造成的损害相适应。如果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了重大损害,那就可能构成防卫过当,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 回到吴建群的案子,经过司法机关的调查和审理,认定他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他是在面临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必要措施,并且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因此,根据法律规定,他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故意伤害。这也体现了法律对于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以及对于正当防卫行为的认可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