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项权证遗失后如何解除抵押?
我之前办理了房产抵押,现在贷款还清想解除抵押,却发现他项权证遗失了。我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该怎么解除抵押,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走什么流程,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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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他项权证遗失时想要解除抵押,下面为你详细说明具体的步骤和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他项权证的概念。他项权证是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简单来说,就是证明抵押权人对抵押房产享有权利的一种凭证。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不动产登记时,申请人应当提交相关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他项权证遗失的情况下,解除抵押需要按以下步骤操作。 第一步,登报声明。抵押人需要到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他项权证遗失声明。这是为了向社会公示该权证已经遗失,防止他人冒用。一般需要在报纸上连续刊登一定的期限,具体要求各地可能不同。 第二步,准备其他证明材料。虽然他项权证遗失,但还可以准备其他能够证明抵押关系已经消灭的材料,比如贷款还清的证明,通常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证明你已经履行了还款义务;还有抵押合同,它是明确抵押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文件。 第三步,申请解除抵押登记。抵押人携带登载遗失声明的报纸、贷款还清证明、抵押合同等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解除抵押登记的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第四步,审核与办理。登记机构审核后,如果认为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就会办理抵押解除手续,在不动产登记簿上注销抵押登记,并向抵押人出具相关证明。 整个过程中,务必确保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按照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要求和流程办理,这样才能顺利解除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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