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浙江怡园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调解程序是怎样的?

我在浙江怡园这边工作,和公司发生了劳动争议,听说可以通过仲裁调解来解决。但我不太清楚具体的仲裁调解程序是怎样的,想了解一下在浙江怡园处理这类劳动争议,仲裁调解要走哪些步骤,需要注意些什么。
展开 view-more
  • #劳动仲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程序是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纠纷的重要途径,在浙江怡园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也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仲裁调解。以下将为您详细介绍其具体程序。 首先是申请阶段。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以及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事项。在浙江怡园,如果符合立案条件,仲裁委员会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接下来进入受理环节。一旦仲裁委员会受理了仲裁申请,会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会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如果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然后是调解阶段。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这一规定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调解的过程中,仲裁员会充分听取双方的意见,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若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生效的裁决书或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总之,在浙江怡园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通过合理合法的仲裁调解程序,能够有效地解决双方的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