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2024民法典中承租人行使索赔权不影响支付租金义务有哪些规定?

我租了一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设备有问题,我打算向供应商行使索赔权。但我不太清楚在我行使索赔权的同时,关于支付租金这一块,2024民法典是怎么规定的,会不会因为我索赔了就影响租金支付义务,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规定内容。
展开 view-more
  • #融资租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2024年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于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行使索赔权不影响支付租金义务有着明确的规定。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概念。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这种合同关系中,涉及三方主体,即出租人、承租人和出卖人。 当租赁物出现质量问题或者其他不符合约定的情况时,承租人有权向出卖人行使索赔权。这是因为承租人是租赁物的实际使用人,对租赁物的质量等情况最为了解,赋予其索赔权可以更好地维护其合法权益。然而,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并不影响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四十一条规定,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同时,第七百四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对出卖人行使索赔权利,不影响其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但是,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免相应租金。 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即使承租人向出卖人索赔,也需要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因为出租人的主要义务是购买租赁物并提供给承租人使用,而承租人的主要义务就是支付租金。索赔权是基于租赁物的质量等问题向出卖人主张的权利,与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是相互独立的。 只有在特定情况下,即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时,承租人才可以请求减免相应租金。这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出租人对租赁物的选择有一定的过错,所以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之,承租人在行使索赔权时,要清楚自己支付租金的义务,同时也要了解在特定情形下自己减免租金的权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