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进项发票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会计分录是记录企业经济业务的一种方式,而收到进项发票时的会计分录,需要依据相关的会计准则和税务规定来处理。 在一般情况下,当企业收到进项发票时,意味着企业购买了货物或者接受了服务,并且取得了可以抵扣增值税的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假设企业为一般纳税人,购买原材料并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会计分录如下:借:原材料(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金额),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这里的“原材料”属于资产类科目,记录企业购买的货物;“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是负债类科目,用来核算可以抵扣的增值税;“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则根据实际的付款情况来确定,付款了就是银行存款减少,没付款就是应付账款增加。 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收到进项发票时,会计分录为: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这是因为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其应纳税额是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的,不存在进项税额抵扣的问题。 另外,如果企业购买的是固定资产并收到进项发票,会计分录与购买原材料类似,只是借方科目变为“固定资产”。比如企业购买一台设备,借:固定资产(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金额),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 总之,收到进项发票的会计分录需要根据企业的纳税人身份以及购买的具体项目来准确编制,以确保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