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旅游产生的费用会计分录怎么做?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会计分录的概念。会计分录简单来说,就是记录企业每一项经济业务应借、应贷账户的名称和金额的一种记录方式。对于一般纳税人旅游产生的费用,要根据旅游费用的性质和用途来确定具体的会计分录。 如果旅游是作为公司对员工的一种福利,那么这笔费用通常会计入“应付职工薪酬 - 职工福利”科目。这是因为职工福利是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处理。 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第一步,计提旅游费用时: 借:管理费用 - 职工福利(如果是管理人员旅游) 销售费用 - 职工福利(如果是销售人员旅游) 制造费用 - 职工福利(如果是生产人员旅游) 贷:应付职工薪酬 - 职工福利 这里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是根据不同部门人员的旅游费用来进行分类的。管理部门人员的旅游费用计入管理费用,销售部门人员的旅游费用计入销售费用,生产部门人员的旅游费用计入制造费用。 第二步,实际支付旅游费用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 职工福利 贷:银行存款 如果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旅游服务属于个人消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所以即使取得专票,也不能抵扣进项税。 如果旅游是为了公司的业务拓展、客户维护等目的,例如组织客户旅游,那么这笔费用可以计入“销售费用 - 业务招待费”科目。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费用。 会计分录为: 借:销售费用 - 业务招待费 贷:银行存款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 60% 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5‰。 总之,一般纳税人旅游产生的费用会计分录要根据具体情况准确处理,同时要遵循相关的税法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