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交税款退回的会计分录有哪些事例?
我在公司负责财务工作,之前公司多交了税款,现在收到了退回的税款。我不太清楚在会计上该如何处理,想知道多交税款退回的会计分录具体有哪些实际例子,能让我参考着进行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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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交税款退回在会计处理上,需要根据不同的税种和情况来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几种常见的情形。 首先是多交增值税退回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企业多交增值税时,在实际收到退回的税款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这表示企业银行账户增加了相应的款项,同时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减少了。 若企业多交了企业所得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当收到退回的企业所得税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 - 应交企业所得税。如果是以前年度多交的企业所得税退回,还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利润分配 - 未分配利润。这样的处理是因为企业以前年度多交了税,现在退回会影响以前年度的损益,所以要进行相应调整。 对于多交的消费税,根据消费税相关法规,收到退回时,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 - 应交消费税。这意味着企业银行存款增加,同时欠缴的消费税减少。 再如多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收到退回款项时,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 -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等。这里是把多交的附加税从应交税费中冲减,同时增加银行存款。 总之,多交税款退回的会计分录主要是根据不同税种,在收到退回税款时,增加银行存款,同时冲减相应的应交税费科目。如果涉及以前年度的税款退回,还需要考虑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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