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下交易性金融资产该如何核算?


在新准则下,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和步骤。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在不同阶段的核算方法。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定义。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比如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这就好比你买了一些股票,打算过段时间价格涨了就卖掉赚钱,这些股票就是交易性金融资产。 在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公允价值简单来说,就是市场上大家公认的这个资产的价值。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支付的价款中包含了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不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入账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这样的处理方式能够准确反映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实际成本。 接着是持有期间的核算。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投资企业按应享有的份额,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这意味着,如果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上升了,企业就需要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反之,如果公允价值下降,就需要减少账面价值,并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最后是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企业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将处置时的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比如你当初花100万买的股票,处置时卖了120万,那么这20万的差价就是投资收益。在处置时,要把之前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金额结转到投资收益中,这样能准确反映整个交易过程的收益情况。 总之,新准则下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围绕取得、持有和处置三个关键阶段,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处理,以确保企业财务信息的准确和可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