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的管辖权是怎样规定的?


行政诉讼管辖权指的是不同层级和地域的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明确行政诉讼管辖权,能够帮助当事人找到正确的法院去起诉,避免因为去错法院而浪费时间和精力。 首先来看级别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这意味着大多数普通的行政案件,一般是由基层法院来审理的。比如一些乡镇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引发的诉讼,通常就由当地的基层法院受理。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是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比如,你对某县政府作出的征收土地决定不服而提起诉讼,就应该由中级人民法院来管辖。二是海关处理的案件。由于海关业务具有专业性和特殊性,所以这类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三是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至于什么是“重大、复杂”,要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由法院来判断。四是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高级法院通常负责审理一些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行政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这种情况非常少见,一般是涉及到全国性的重大行政决策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再说说地域管辖。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比如,你对某区市场监管局的处罚决定不服,向市市场监管局申请复议,复议后你还是不满意要起诉,那么既可以向区市场监管局所在地的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市市场监管局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例如,你在外地旅游时被当地公安机关采取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你既可以在当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在你自己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比如说,你对政府关于某块土地的行政决定不服,这块土地在哪里,就由哪里的法院来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