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管辖权有哪些规定?
我最近涉及一个民事诉讼,但是不太清楚该向哪个法院起诉。不知道民事诉讼管辖权是怎么规定的,是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还是有其他的规定呢?我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好确定该去哪个法院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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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管辖权是指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通俗来讲,就是当发生民事纠纷要打官司时,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的问题。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管辖权做了详细规定。一般地域管辖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例如张三起诉李四还钱,通常要到李四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去起诉。 对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同样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比如甲公司与乙公司有合同纠纷,甲公司起诉乙公司,一般是到乙公司住所地法院起诉。 此外,还有特殊地域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假如A地的甲和B地的乙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在C地交货,如果发生纠纷,甲既可以到乙住所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到合同履行地C地法院起诉。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像在D地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受害人既可以在事故发生地D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到侵权人住所地法院起诉。 专属管辖也是一种重要的管辖类型。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比如涉及房屋买卖纠纷,就只能到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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