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律规定的行政许可主体有哪些?


行政许可主体是指在行政许可活动中,依法享有行政许可权,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并能够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是最主要的行政许可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这意味着行政机关要实施行政许可,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该行政机关必须依法享有行政许可权;二是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比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企业登记注册方面的行政许可,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等。它们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给予行政许可。 其次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三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被授权的组织必须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并且其行政许可权来源于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例如,一些公用事业的管理机构,经过法律、法规授权后,可以对相关领域的特定事项实施行政许可。它们在授权范围内,能够独立地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此外,受委托的行政机关也能在一定情况下实施行政许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比如,上级行政机关可以委托下级行政机关实施某些行政许可,方便申请人办理业务。但需要注意的是,受委托机关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许可,责任最终还是由委托机关承担。 总之,行政许可主体主要包括行政机关、法律和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及受委托的行政机关。了解这些主体对于申请人顺利办理行政许可至关重要。申请人在申请行政许可时,应当明确相应的许可主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提交申请,以确保行政许可申请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