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在司法实践中,共同犯罪数额的认定至关重要,它直接影响到对各犯罪人的定罪量刑。 对于共同犯罪数额的认定,首先要明确一个基础概念,即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原则。简单来说,在共同犯罪中,各犯罪人虽然可能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参与的程度也不一样,但对于共同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整体危害后果,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就意味着,在认定犯罪数额时,通常是以共同犯罪行为所涉及的总额来认定,而不是以每个犯罪人实际分得的赃款数额来认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这为共同犯罪的认定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 在司法实践中,不同类型的共同犯罪在数额认定上可能会有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在经济犯罪中,如果各犯罪人有明确的分工,有的负责实施犯罪行为,有的负责提供资金支持等,那么在认定数额时,仍然要以整个犯罪行为所涉及的数额为准。但是在量刑时,会考虑各犯罪人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大小,进行区别对待。 对于从犯,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虽然从犯也要对共同犯罪的总额负责,但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其在犯罪中的作用,给予相对较轻的处罚。 此外,如果部分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即构成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在这种情况下,该犯罪人对于其自动放弃犯罪之后所产生的犯罪数额,通常不再承担责任。 共同犯罪数额的认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犯罪人的主观故意、在犯罪中的作用、犯罪行为的分工等。同时,法律也会根据不同的情况,对各犯罪人进行公正合理的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