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鞍山市有套房子,最近听说这边要拆迁了,我特别担心补偿不合理。我想知道鞍山市对于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到底是怎么规定的,都包含哪些方面的补偿,怎么计算补偿金额,所以来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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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要了解拆迁补偿的相关法律概念。房屋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的补偿。补偿方式一般有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等。 从法律依据来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对于鞍山市而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如果是征收经营性房屋,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鞍山市人民政府制定。鞍山市也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地的房屋拆迁补偿细则,在实际拆迁过程中,拆迁部门会按照这些标准和细则来执行补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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