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奖金是否属于职工福利费?
我在一家企业工作,最近公司发了一笔奖金。我不太清楚这笔奖金在法律上算不算职工福利费,因为这可能会涉及到一些税务和福利计算的问题。我想了解一下,企业给职工发的奖金到底属不属于职工福利费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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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奖金是否属于职工福利费,我们首先要明确职工福利费和奖金的法律定义。
职工福利费是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一般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比如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简单来说,职工福利费主要是用于职工生活方面的一些补助或者福利。
而奖金是对劳动者在创造超过正常劳动定额以外的社会所需要的劳动成果时,所给予的物质补偿。它通常是基于职工的工作业绩、工作表现、对企业的贡献等因素来发放的,是对职工工作的一种奖励。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的规定,企业发给员工的奖金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的范畴,奖金应计入工资薪金总额。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所以,从法律规定来看,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奖金并不属于职工福利费,二者在性质、发放依据和税务处理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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