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帮处理和给处理在法律上是一样的吗?

我在一个事情里,有人说帮我处理,有人说给我处理,我不太清楚这两种说法在法律上是不是有一样的效力和责任划分。我就想知道这两个表述会不会让对方承担不同的法律义务,在后续如果出了问题,我能依据哪个说法去追究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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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责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帮处理”和“给处理”所蕴含的法律意义存在显著差异。 “帮处理”往往意味着一种协助的关系。通俗来讲,帮忙的一方并非主要责任人,只是出于某种原因协助另一方去完成某件事情。在这种情况下,帮忙者通常只有在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时,才需要对处理事情过程中产生的不利后果承担责任。这就好比朋友帮你搬家,在搬运过程中不小心碰坏了一个小物件,如果不是他故意或者存在重大失误,可能不需要他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无偿的帮工行为,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给处理”一般暗示着一种委托关系或者承担主要责任的意思。接受“给处理”要求的一方,相当于承诺要对事情负责到底。就好像你委托律师帮你打官司,律师接受委托后,就要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尽最大努力为你处理案件。如果处理过程中出现问题,只要是在委托范围内,受托人通常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委托合同的规定,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帮处理”和“给处理”在法律上并不一样,它们所对应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有明显区别。在实际生活中,我们需要根据具体的表述和实际情况来准确判断双方的法律关系和责任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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