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都是婚前财产吗
最近在考虑买房,我打算婚前就买期房。但我又担心万一以后结婚有变故,这房子的归属问题会很麻烦。想弄清楚,是不是只要是婚前买的期房,就一定都算是婚前财产呢,希望能得到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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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并不都是婚前财产,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一方在婚前就用自己的个人财产购买期房,而且从头到尾都是用个人财产支付房款,没有动用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来还贷等,那么这个期房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这是因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简单来说,就是自己婚前靠自己的钱买的房,那就是个人的。 其次,如果是在婚前购买期房时,只支付了部分房款,然后在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继续还贷。这种情况下,婚后还贷的这部分钱以及这部分钱所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婚前支付的那部分房款所对应的房产价值则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婚前付了30%房款,婚后夫妻一起还剩下的70%,那么婚后还的这70%以及这70%产生的房屋增值就是夫妻共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就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最后,如果双方在婚前对该期房的归属有明确的书面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来确定它是不是婚前财产。夫妻之间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通过书面形式约定房产归谁。《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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