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是否有留置权?
在做生意涉及购销活动时,我不太清楚在这个过程中能不能有留置权。比如要是对方没按时给钱之类的情况,我能不能留置相关货物保障自己权益呢?就想了解下购销到底有没有留置权以及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在购销活动中,一般情况下单纯的买卖合同债权人不享有留置权。留置权是一种法定担保物权,简单来说,就是当满足一定条件时,债权人可以把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扣下,要是债务人不还钱,债权人能用这个动产折价或者拿去拍卖、变卖,然后用得到的钱优先拿到自己应得的那份。 根据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八条表明,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并且,司法实践中,留置权通常适用于承揽合同、货运合同、保管合同和行纪合同等。像在承揽合同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三条规定,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或者有权拒绝交付,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不过在一般的买卖合同里,一旦动产交付,债权人就取得物品所有权,债权债务关系也随之消灭,也就没有了留置权适用的空间。但企业之间的买卖合同有例外,企业间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可以适用留置权。总之,购销活动中留置权的有无要根据具体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来判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