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医疗费有上限吗?
前阵子出了交通事故,我受伤去医院治疗,产生了不少医疗费。现在涉及赔偿问题,我就想知道,在交通事故里,医疗费赔偿有没有个上限啊?我担心自己的一些合理花费最后不能都得到赔偿,所以想了解清楚这个情况。
展开


交通事故医疗费是否有上限,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交强险赔偿是有一定限额的。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在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情况下,医疗费用赔偿最高限额为10000元人民币;若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最高限额为1000元人民币。这也就是说,交强险对医疗费赔偿设定了上限。相关法律依据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然而,超出交强险限额部分,就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上限了。一般来说,赔偿金额应当根据实际损失情况和医疗费用的合理性进行衡量。这里的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等。比如伤者因交通事故受伤,需要长期的康复治疗以及后续可能的整容手术等合理费用,只要有相应的医疗证明和合理依据,都应该在赔偿范围内。法院在判定时,会审查费用的合理性,每一项开支都应当有相应的医嘱。比如购买的药品,应当是处方上明确规定的项目和种类,对于医院治疗方案中没有写明的药品,即使当事人已经购买,法院可能会认定为额外开支而不予支持。 总之,交强险部分有明确上限,超出交强险的部分,则根据实际合理损失来确定赔偿,没有绝对固定的上限。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