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后取保存在什么说法吗?
我因为一些事被逮捕了,现在想申请取保候审,但不太清楚逮捕之后再取保是怎么回事。我想知道在法律上逮捕后取保有没有什么特殊规定、要求或者需要注意的地方?比如和没逮捕前申请取保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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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后取保候审,也就是在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以后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对于逮捕后申请取保候审,相较于拘留期间申请,难度通常会更大一些。因为逮捕意味着司法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险性,不适宜继续在社会上活动。在逮捕后申请取保候审,需要提供更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来证明符合上述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例如,要证明自己不会干扰证人作证、不会毁灭证据、不会再实施犯罪等,以打消司法机关对社会危险性的顾虑。同时,还需要按照司法机关的要求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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