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不经过公证是否有效?
我打算把自己的一套房子赠送给朋友,朋友也同意了。我们写好了赠与合同,但没去公证。我有点担心,不知道这样没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这种情况合同到底有没有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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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赠与合同不经过公证通常也是有效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赠与合同的概念。赠与合同就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它是一种双方的法律行为,只要赠与人有赠与的意愿,受赠人也同意接受,合同就可以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这表明,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必要条件。也就是说,只要满足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比如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赠与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 不过,虽然不公证的赠与合同有效,但在一些情况下,公证的赠与合同具有特殊的效力。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这意味着,一般的赠与合同在财产权利转移前,赠与人可以反悔撤销赠与;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通常不能随意撤销。 所以,不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有效的,但在稳定性上可能不如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在实际生活中,为了保障赠与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双方权益,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是否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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