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的债权调查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破产企业的债权调查是破产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它旨在全面、准确地梳理破产企业的债权状况,为后续的破产清算、重整等工作提供依据。以下为你详细介绍其具体包含的内容。 首先是债权的基本信息调查。这是债权调查的基础,要明确债权的种类、数额和发生时间。债权种类有合同之债、侵权之债等。数额方面,需精确到具体的金额,这关系到债权人最终能获得的清偿比例。发生时间能反映债权的形成过程和时效性。比如,在某企业破产案中,对于一笔因买卖合同产生的债权,就需要明确合同签订时间、货物交付时间以及欠款金额等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这表明对债权基本信息的准确掌握是债权申报和调查的重要前提。 其次是债权的合法性调查。要确认债权的产生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这就要求审查债权形成的合同、协议等文件是否合法有效。如果债权是基于违法合同产生的,那么该债权可能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例如,以非法活动为目的签订的借款合同,其债权就不具有合法性。《民法典》中关于合同效力的相关规定,是判断债权合法性的重要依据。只有合法的债权才能在破产程序中得到清偿。 再者是债权的担保情况调查。查看债权是否设有担保以及担保的形式和效力。担保形式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有担保的债权在受偿顺序上通常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比如,某企业以其房产为一笔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在破产清算时,享有抵押权的债权人对该房产的变价款有优先受偿权。《民法典》物权编中对担保物权的规定,明确了担保债权的优先受偿规则。 然后是债权的时效调查。需要核实债权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如果债权超过了诉讼时效,债务人可能会以此进行抗辩,导致该债权无法得到完全清偿。一般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等。《民法典》中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是判断债权时效的法律准则。 最后是债权的关联关系调查。审查债权人和破产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如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债权。这种关联债权可能存在利益输送等问题,需要进行特别审查。关联交易可能会影响其他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在破产程序中要确保关联债权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总之,破产企业的债权调查是一个全面、细致的工作,涉及多个方面的内容。只有准确、完整地进行债权调查,才能保障破产程序的公平、公正进行,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