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的基本原则和特殊原则是什么?

我买了份保险,最近申请理赔时遇到些状况,不太清楚理赔的规则。想知道保险理赔的基本原则和特殊原则分别是什么,这些原则对我的理赔有啥影响,能不能给我个合理的赔偿结果。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险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下面我们来分别了解一下保险理赔的基本原则和特殊原则。


保险理赔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最大诚信原则,这要求保险合同双方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必须以最大的诚意,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互不欺骗和隐瞒,恪守合同的认定与承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条规定,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这意味着投保人要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情况,保险人要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比如在健康险中,投保人如果故意隐瞒自己的疾病史,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是保险利益原则,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这是为了防止道德风险,避免有人为了获取保险金而故意制造保险事故。例如,在财产保险中,如果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没有保险利益,那么即使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人也不会进行赔偿。


还有近因原则,近因是指造成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主导性作用的原因。保险人只对承保风险与保险标的损失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当多种原因导致损失时,需要判断近因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比如,因地震引发火灾,导致房屋受损,如果保险合同中地震属于除外责任,而火灾属于保险责任,那么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赔偿。


补偿原则也是重要的基本原则之一,它是指当被保险人发生损失时,通过保险人的补偿使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恢复到原来水平,被保险人不能因损失而得到额外收益。《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这一原则主要适用于财产保险。例如,一辆汽车价值10万元,发生部分损坏维修花费2万元,保险人最多赔偿2万元,而不会超过汽车的实际损失。


关于保险理赔的特殊原则,不同类型的保险可能会有不同的体现。在人寿保险中,通常不存在代位求偿原则。代位求偿是指当保险标的因第三者的责任发生保险事故而导致损失时,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赔偿损失后,依法取得对第三者的追偿权。但人寿保险的标的是人的生命和身体,无法用金钱衡量其价值,所以保险人在给付保险金后,一般不能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在重复保险的情况下,会遵循分摊原则。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为了防止被保险人因重复保险而获得额外利益,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例如,投保人将同一房屋分别向两家保险公司投保,保险金额分别为30万元和20万元,房屋发生火灾损失20万元,那么第一家保险公司应赔偿20×(30÷(30 + 20)) = 12万元,第二家保险公司应赔偿20×(20÷(30 + 20)) = 8万元。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最新问题

租房第一天不想租了该怎么办?

我刚租了房,结果第一天就因为一些突发状况不想继续租下去了。现在很纠结,不知道怎么跟房东说,也不清楚这样做会不会有什么法律后果。我就想了解下这种情况在法律上该怎么处理,有没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

犯了变造股票债券罪一般会怎么判刑?

我最近对法律知识比较关注,尤其想了解变造股票债券罪这方面。想知道要是有人犯了变造股票债券罪,在法律上通常会怎么判呢?是根据什么来确定具体刑罚的,有没有从轻或者从重处罚的情况,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

哪些情形会导致婚姻无效?

最近在了解婚姻相关法律知识,自己对婚姻无效的情况不太清楚。想知道到底在哪些具体情形下,婚姻会被认定无效呢?是有什么法律依据来判定的?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心里有个底。

无效合同的债权转让是否有效?

我签了个合同,后来发现这个合同是无效的。但合同里涉及的债权被转让给别人了,我就想知道,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这个债权转让还算不算数啊?心里没底,希望懂法律的能给讲讲。

单纯玩网赌银行卡被冻结会被抓吗

我之前就是单纯玩了下网络赌博,结果银行卡被冻结了。现在心里特别慌,不知道这种情况会不会被警察抓起来啊?我就玩了几次,也没赢多少钱,就是图个乐子,现在这情况该咋办呢?

没营业的公司注销流程是怎样的,费用由谁承担?

我有一家没营业过的公司,现在打算注销。但我不知道具体的注销流程是什么样的,而且也不清楚注销产生的费用该由谁来承担。是我自己承担,还是有其他规定呢?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禁止携带危险品乘车是否属于治安行政命令?

我出门坐公交的时候,看到车站有禁止携带危险品乘车的提示。我不太明白,这种禁止携带危险品乘车的规定,算不算是治安行政命令呢?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是怎么界定的。

检察院是由什么组成的?

我一直对检察院的构成不太清楚。平时只知道检察院有重要的法律职能,但具体它是由哪些部分构成的,心里没底。我想详细了解一下检察院的内部组成,这样能更好地理解它的工作机制和职责。

用人单位和员工是否为平等主体?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感觉公司很多规定都偏向他们自己,我作为员工很被动。我就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用人单位和员工是不是平等主体呢?他们能不能随意给我们定规矩?我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挂失是否需要带身份证?

我东西丢了准备去挂失,但是不太确定要不要带上身份证。我就怕到时候没带身份证又白跑一趟,所以想问问挂失到底需不需要带身份证啊?

如何匿名举报公司拖欠工资?

我所在的公司一直拖欠工资,我想举报但又怕被公司知道后对我不利。所以想问问该怎么匿名举报公司拖欠工资,有哪些具体的途径和方法呢?

小时工交个税是否会影响领取失业金?

我是一名小时工,工作中交了个税。最近失业了,想申请失业金,但担心之前交个税会对领取失业金有影响。不知道这种情况下,交个税到底会不会影响我领取失业金呢?

可以用手机自己办理个人社保吗?

我平时工作很忙,没时间去线下办理个人社保。听说现在很多业务都能在手机上办,我就想问问,能不能用手机自己办理个人社保呀?具体该怎么操作呢?

饮酒驾驶营运车辆几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我之前饮酒后驾驶了营运车辆,现在很担心以后还能不能考驾驶证。想了解下,按照法律规定,饮酒驾驶营运车辆后,几年内不能重新取得驾驶证呢?心里一直没底,希望能得到准确解答。

未成年人父母不给抚养费该怎么办?

我是个未成年人,父母离婚后,父亲一直不给抚养费。我现在生活和学习都很受影响,也不知道该怎么解决。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我有什么办法能让父亲支付抚养费呢?

外购已税溶剂油是否可以抵扣消费税,为什么?

我是一家化工企业的工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外购了已税溶剂油。现在在核算消费税时,不太确定外购的这部分已税溶剂油能不能抵扣消费税,想弄清楚具体的规定和原因。

交通事故亡人是否有刑事责任?

我开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有人死亡,我特别担心会因此承担刑事责任。我想知道在交通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的情况下,到底会不会被判定有刑事责任呢?具体依据是什么呢?

吉林犯罪人员是否需要交社保?

我在吉林,因为一些事犯了罪。现在有点纠结要不要交社保,不知道犯罪人员在这方面有没有什么特殊规定,也不清楚交社保对我这种情况会有什么影响,所以想问问吉林犯罪人员需不需要交社保。

房屋租赁合同的分类及房屋租赁对押金的规定是什么?

我准备租房子,想了解下房屋租赁合同有哪些类型,不同类型合同是不是有不同规定。还有就是房东都会收押金,那在法律上对房屋租赁的押金是怎么规定的呢,比如押金数额、退还条件这些,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女人在哺乳期犯罪会怎么处理?

我现在正处于哺乳期,但是不小心犯了点事,心里特别慌。我想知道法律对于像我这种在哺乳期犯罪的女人是怎么处理的呀?会不会和普通犯罪一样判刑收监,还是有特殊的规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