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制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


国有企业改制是指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包括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改制为国有资本控股、相对控股、参股和不设置国有资本的公司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或者国有非公司制企业改为国有独资公司。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国有企业改制的基本程序。 首先是改制方案的制订与审批。改制方案一般由改制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制订,也可以由其委托中介机构或者改制企业(向本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的企业和国有参股企业除外)制订。方案中要涵盖改制的目的及必要性、改制后企业的资产、业务、股权设置和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等内容。然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所出资企业改制为国有股不控股或不参股的企业,改制方案需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重要子企业的改制,需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会同财政部门批准。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其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分立、合并、破产、解散、增减资本、发行公司债券等重大事项。 接着是清产核资。改制企业要按照规定进行清产核资,对企业各类资产、负债进行全面清查登记,对各项资产损失进行核实认定。这一程序的目的是摸清企业家底,保证企业资产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对清产核资的内容、程序、组织和监督等方面都做了详细规定。在清产核资中发现的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等情况,要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处理。 再就是财务审计。国有企业改制,必须由直接持有该国有产权的单位决定聘请具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离任审计,要由国有产权持有单位组织实施。审计的内容包括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审计报告是企业改制的重要依据之一,它能为后续的资产评估、产权转让等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 之后是资产评估。企业改制必须依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聘请具备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资产和土地使用权评估。涉及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必须按照国家土地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处置审批手续。评估结果要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或备案。评估的目的是确定企业资产的价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最后是产权转让。转让国有产权的价款原则上应当一次结清。如金额较大、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让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合法的担保,并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产权转让要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对产权转让的程序、方式、监督管理等方面都做了具体规定。 总之,国有企业改制的每一个程序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和要求,严格按照这些程序进行改制,才能保证改制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有效性,实现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保值增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