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仲裁裁决申请强制执行的依据是什么?


在法律领域,当我们谈到商事仲裁裁决申请强制执行的依据时,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重要方面。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商事仲裁裁决和强制执行。商事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当事人之间商事争议进行审理后所作出的决定,它具有终局性,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而强制执行则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这就明确赋予了当事人在对方不履行仲裁裁决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也为商事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提供了具体的操作程序和保障。该法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此外,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会对仲裁裁决进行审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综上所述,商事仲裁裁决申请强制执行的依据主要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在申请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